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关于印发〈武汉纺织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武纺大继教[2019]14号)等有关规定,经武汉纺织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对在规定最长学制年限内(高起本8年,专科、专升本4年)未完成学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分批予以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对于超过学制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武汉纺织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已通过各教学点通知学生,但仍有部分学生无法取得联系。现特以公告形式传达学校拟处理意见,本次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学生本人如对学校拟作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于公告截止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
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27-59367081
陈述和申述联系邮箱:2227220218 qq.com
联系地址:武汉纺织大学东湖校区行政楼515室(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
特此公告。
以上就是武汉纺织大学成人高考拟对超过最长学制年限学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告(一)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大家对以上公告存在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学校解决哦!在籍考生要注意学制的问题!